
养老服务是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民生工程,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,也是每一个终将老去的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保障。今年,自治区政协委员刘晓娟、吴金霞从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与社区养老服务融合、建立农村“老老互助”养老模式等角度积极建言,助力我区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,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“夕阳红”中感受到民生温度,安享幸福晚年。
打造“家门口的养老圈”
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,既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,也是补齐民生短板、提升老年群体幸福感的迫切需要。
自治区政协委员刘晓娟调研发现,我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占比达42%,小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超35%,部分老旧小区老年人口占比甚至突破50%。这些小区普遍存在无电梯、无障碍设施缺失、公共活动空间不足、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空白等问题,老年居民“上下楼难、就医取药难、日常照料难”等急难愁盼问题突出。
为此,她提交了《关于持续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的提案》,建议提升适老化改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,制定差异化改造标准,并由住建部门牵头,联合民政、卫健部门出台《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专项标准》,将电梯加装、无障碍设施建设、紧急呼叫系统安装、适老公共空间打造等列为核心改造内容。构建“改造+服务”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步规划服务配套设施:在老旧小区改造立项阶段,明确要求预留养老服务站点空间,按照“15分钟养老服务圈”标准,在小区内或周边配套建设集助餐、助医、助浴、康复、文娱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。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站点结对,派驻家庭医生定期坐诊,开通老年病绿色通道,实现“小病不出社区、慢病在家管理”。整合多方服务资源:建立民政、住建、街道、社区、社会组织等联动机制,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运营。鼓励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服务业务,提供上门保洁、代购代办、陪同就医等个性化服务;支持社区志愿者、低龄老人组建互助服务队,开展“邻里守望”关爱行动,弥补专业服务的不足。多元筹资,完善长效运营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:建立“财政引导+社会参与+业主共担”的资金保障体系。
以“老老互助”激活农村养老资源
“近年来,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多项举措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,推进养老服务工作,取得了一些成效,但农村地区养老供需矛盾依然突出。”自治区政协委员吴金霞在《关于在我区推广建立农村“老老互助”养老模式的提案》中介绍,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普遍存在“留守多、独居多、慢性病多、失能多”的“四多”现象。普遍受教育程度低,随着年龄的增长,社会适应能力减弱,加之子女常年外出务工,缺乏日常照护与精神慰藉,生活情感支持需求尤为凸显。老年人普遍具有“叶落归根”的乡土情怀,渴望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,到养老机构养老不仅费用高,而且难以适应,现有的养老模式难以完全满足农村老人需求。
为此吴金霞建议,借鉴国内发达省份优秀做法和经济,由自治区统筹,多部门协同,着力构建农村“老老互助”(即组织低龄、健康老人服务高龄、失能老人)养老模式。由自治区民政部门牵头,扮演“引导者”与“协调员”角色,联合相关部门,制定专项规划与标准规范。充分发挥县、镇、村三级组织力量,整合社会资源,建立健全覆盖人员、场地、服务、经费的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网络。由自治区民政部门协调引导志愿服务组织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介入,为互助服务提供专业支撑。常态化开展适应性技能培训,提升低龄老年志愿者的服务能力与安全意识。探索建立“时间银行”等激励回馈机制,保障低龄老年志愿者的交通、通讯等基本成本,并通过“服务对象子女承担一点、政府补贴一点、社会捐赠一点”等方式,适当增加其收入,体现其社会价值。自治区财政部门设立专项扶持资金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支持农村“老老互助”项目的启动与持续运营。加大资金整合与投入力度,重点为邻里照护、志愿服务、长期专业护理保险探索、“老饭桌”可持续运营等关键环节提供稳定资金保障,逐步构建起政府引导、社会参与、良性循环的农村养老新格局。(蔡睿晓)